西部新闻网消息:(记者 刘玉彬 王刚 通讯员 苏佳秋)自2011年5月“清网行动”开展以来,珙县公安局法制室采取多项举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执法监督,严把“清网”执法关,扩大战果“消化”,为“清网行动”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准确定位,全力以赴搞好执法服务
为确保“清网行动”顺利开展,法制室明确职能,牢固树立“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执法服务、为专项行动服务”的理念,充分发挥好业务优势,积极配合办案部门展开强大的政治优势,督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在案情分析、案件办理、法律适用等方面为各办案部门提供帮助、支持,认真研究、解答办案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案件的正确定性和处理,强化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固定,为办案部门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11年11月,法制室主任张维柱积极协助县局抓捕组前往云南曲靖市、红河州等地,辗转2000多公里反复摸排、多次进行信息比对,最终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一建筑工地上,成功将潜逃12年的命案逃犯尹某抓获归案。
二、“四大举措”落实监督,严把执法关
在“清网行动”中,法制室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查纠工作疏漏,严格落实执法监督,确保“清网”案件的依法办理:一是严格逃犯上网审核,上网逃犯必须由主办侦查员将逃犯的详细资料及相关证据材料交由法制审核,经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二是建立命案办理联动会审机制,从落实责任、法制提前介入、定期会审、以案代训四个方面明确命案的案件办理工作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坚决落实法制员审核责任制,办案单位所送审的行政、刑事案件案卷,必须经过单位法制员初审后报法制室审核,确保案件质量;四是坚决贯彻清网精神,落实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确保各类刑事案件的依法处理。
三、充分履职,积极协调,扩大战果“消化”
一是提高案件审核质量。法制室安排优势警力,落实案件审核工作责任,及时审核涉及网逃人员的刑事拘留、变更强制措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案件,协助配合办案单位完善证据材料,提高案件质量,加大对归案人员的处理力度,确保刑事诉讼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协调,及时消化追逃战果。在“清网行动”中,法制室主动及时向检、法部门通报情况,主动与检、法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取得支持,促进“清网行动”期间各类刑事案件的依法处理,对疑难案件及时商请检、法提前介入,确保执法质量,实现快侦快诉。截至目前,已移送起诉47人、撤案2人、移送管辖2人、其他处理2人(自杀1人、不捕释放1人),处理率达94.64%。(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