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并将进行九项主要议程。
社会救助走出生存困境
陕西省民政厅厅长曹莉莉在会上对陕西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报告。据悉,五年来陕西省社会救助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迈入了传统社会救济向现代社会救助发展的新阶段。
“渭河时代”彰显生命至上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尊法作的关于《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这部法规案经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后,已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及立法调研作了修改完善,有望在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解决“新旧欠账” 雨天城市不再看海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康喜作了关于《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据悉,《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地下管线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先行查询施工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以保证施工安全,同时承担竣工测量义务以保证地下管线档案“不欠新账”;各类管线单位以租赁或者购买的方式取得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使用权,委托专业机构或者通过招标方式选取维护管理单位进行综合管廊日常维护管理。
双向着力打破“农业怪圈”
会议听取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延寿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的报告。报告在肯定陕西省近年来贯彻实施《农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后指出了现存问题,并建议从依法护农促农、发挥农业园区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加以改进。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克宁作的关于《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陕西省旅游局局长董宪民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当天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关于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05号和第18号议案、《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和有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