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海浪 今日咸阳记者宋雨浓)昨日,咸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咸阳市物价局,对7日汽车南站至汉中加班车辆收取旅客空驶费一事作出回应。市运管处称,加调的车辆属于省内包车,由此产生的空驶费应由乘客支付。
车站包车充当加班车
孩子在汉中上学的尹先生7日反映,他当日在咸阳汽车南站售票处购买了一张发往汉中的车票,但和平常的86元票价相比,这张票价为120元,“售票员说是加班车辆,票价就是120元。”据了解,乘客多支付的近40元为加班车辆产生的空驶费,咸阳汽车南站副站长安海峰称,该收费标准是按照省上相关文件执行。而空驶费由乘客支付的做法也引起质疑。昨日,咸阳汽车南站副站长安海峰回应称,7日上午6时至6时30分半小时内,3辆正班发往汉中的客车车票即告售罄,但此时站内仍有100多名去往汉中的旅客。“为了不让旅客滞留车站,去不了目的地,临时加调3辆旅游公司的省内包车,成为咸阳至汉中的加班车辆。”安海峰说,由于当时各线路运力紧张,客运公司已无可调预备运力,只有从旅游公司包车充当加班车辆,才能输送完滞留旅客。安海峰介绍,3辆加班车辆为包车,需缴纳50%的空驶费,才向旅客售票,“由于是省内包车,从汉中返回时,加班车辆不能再售票,就存在空驶的费用,包括油钱、过路费,以及人工费用,这部分收费依据的就是2005年省交通厅和物价局颁布的《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规定的空驶费。”
市运管处:目的是不让旅客滞留
这一收费究竟是否合理?昨日,咸阳市运管处、咸阳市物价局对此事作出回应。市运管处称,由于今年双节重叠,客流量比去年增加了30%,运输压力大增。市运管处工作人员说:“在运力紧张,客运公司已没有预备运力的情况下,车站采取以包车性质增加咸阳至汉中加班车辆的办法,在特殊时期切实可行,最终目的是不让旅客滞留车站。”他介绍,汽车南站发往汉中的3辆加班车辆,营运手续合法,并在运管站进行了登记备案,产生的空驶费,则需按照《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规定收取。市物价局也表示,如果加班车辆确实是包车,并且售票前与旅客进行协商,就符合《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的规定。
质疑声音:你包车凭啥我掏钱
资料显示,在2012年春运期间,国家曾规定加班客车不得收取任何空驶费,一律按正常票价收费。临时增加的客运班车一律不允许以“空驶费”名义加价,必须按正常票价收费。严禁客车在中途加价、乱收费行为,如有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重罚。而近几年,黑龙江等全国其他诸多地方的客运站也都取消了“空驶费”这一项目,车运站运力不足,临时包车、调派车辆运输乘客产生的费用由相关运管单位补贴,而不再向乘客加价。相对这些地方的情况,咸阳汽车南站向乘客收取50%空驶费一事引起了乘客及部分市民质疑。给孩子买票去汉中的尹先生表示,这是乱涨价行为。市民张先生表示,无论什么来路的车,能从客运站售票出发,代表的是客运站行为,不能乱收费,另外,即便是客运站包车运送乘客,空驶费也不能转嫁给乘客,“你包车,你和车主、旅游公司有协议,乘客与包车并不直接产生关系。应该谁包车,谁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