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消息 ( 记者张龙 海浪三秦都市报记者张亮)两年前的国庆假期,长安区郭杜街办一在建民房工地上,8名工人没有休息,辛苦的劳作着,突然,意外发生,4层屋顶中部楼板坍塌,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昨天上午,包工头贾某被雁塔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起诉至雁塔法院。
2010年6月,包工头贾某和长安区郭杜街办中祝村村民曹某,签订民房承建合同,由贾某包工包料,拆除曹某原来的房屋,改建为四层楼房。两个月后,贾某带领工人开始施工。
2010年10月2日上午11点左右,正在进行浇筑作业的4楼屋顶中部楼板断裂坍塌,现场施工的工人8人被砸死。
雁塔检察院查明,造成如此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是因为楼板质量低劣、施工严重不符合标准、现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
此外,事故调查组还调查认定,包工头贾某没有建设施工资质,其在房屋建设无设计图纸、无施工方案、现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违法组织施工,购买和使用质量低劣的预制楼板,施工严重不符合房屋建设有关规范和标准,造成安全隐患,最终导致房屋坍塌,应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