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第三次交费才发现了问题
昨日上午,徐女士再次来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临潼支公司,为7万元保费“维权”。她说,因为表姐的介绍,认识了该公司业务员张某。考虑到丈夫残疾,又有两个儿子,家庭负担重,她想趁年轻筹钱买保险,到60岁后就能领钱,于是决定给丈夫购买5万元的分红型保险,给自己购买每年1万元的分红型保险。
第一次购买时,张某先后拿走两笔保费6万元,很快拿来两个保单和票据。2011年,徐女士又将1万元保费给了张某,张某迟迟没拿来票据,徐女士也没太在意,想着熟人没事儿。直到今年1月,张某陪着她一起到保险公司交费,当时张某拿着1万元现金称替她办手续上楼去了,但出来时又没拿交费单。后来听工作人员说,交保费必须用银行卡转账,她才担心起来。第二天她通过客服电话查询保单,发现自己的保单只交了第一年的1万元后就再未交费,已处于失效状态。
这让徐女士着急又生气,因为此前为丈夫交的第二笔5万元保费也给了张某,后来张某一直没拿来保单,以各种理由推脱。算下来已有7万元保费交给了张某,但张某并未交给保险公司。而拿走这么多钱,居然连个收条都没打。
“我身上的衣服都是十多年前的,几元钱都舍不得花,现在7万元却要不回来。找人也找不到,能把人急死。”徐女士又急又气又束手无策。
徐女士的表姐庞女士说,张某也是熟人介绍给她的。张某为了推销保险天天缠着人,经常去家里,有一次向她借了5000元,后来居然拿来一份保单,说完不成任务替她买了保险。而办理这些手续,她本人一个字都没签。
保险公司:早已不许业务员经手缴纳保费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张某,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以徐女士亲戚的身份来到中国人寿临潼支公司了解情况,问张某是否为该公司员工时,一楼服务台称“有这个人”,让到二楼个险部找。在三楼一间办公室内,一位工作人员说张某已被开除,“还未执行”。
该公司另一位主管则称,徐女士此前也曾向他们反映过7万元保费的事情,公司正在调查此事。张某牵涉数起拿了客户保费未交给公司的事件,还被发现作为中间人经手借贷,必要时公司会考虑移交司法机关。
同时他表示,根据金融行业规定,保险公司早已不允许业务员经手缴纳保费,保费缴纳必须客户自行转账进行,就是为了防止因为业务员经手出现纠纷。客户也应该有保护自己的意识,不应该直接将钱交给业务员。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要求就此采访临潼支公司刘经理。但刘经理称无权接受采访,必须向上级汇报,详细记录记者问题后表示会联系。记者问张某是否为该公司员工时,他说:“曾经是”。
昨日下午,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相关人士电话联系记者称,将积极核查此事。
律师提醒:买保险应及时核对信息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晓东律师认为,如果保险业务员确实拿了徐女士的7万元保费未按期交付保险公司,就属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他人资金,涉嫌诈骗,徐女士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他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及时核对信息,切莫大意被不法分子钻了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