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杯期间大肆敛财 投注金额达3亿余元
2011年4月,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接省公安厅指令:居住在碑林辖区的李某等人有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的重大嫌疑,要求碑林分局立案侦查。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抽调专人组成先期调查组,经过长达一年的细致侦查和重点摸排,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大量的犯罪事实和重要证据。在明确掌握该团伙的作案方式及成员行踪的前提下,2012年6月28日晚,专案组出动400名警力,开展了“6.28”集中抓捕行动。当晚抓获涉案人员63人,并查获了涉案现金60余万元、银行卡80余张及网络赌博电子记录、手写账目等。在随后的审理过程中,先后又有6人投案自首。
据调查,现年46岁的李某系该赌博网站的头目,从2008年起,该嫌疑人就开始通过互联网联系境外赌博网站,组织开设了网络赌场,并雇佣犯罪嫌疑人朱某、冯某、马某等人从事网络赌博活动。期间,该团伙先后发展“下线”百余人。尤其是2012年欧洲杯足球赛期间,李某的网络赌场更是大肆敛财,吸引众多“赌徒”投注,有效投注金额高达3.49余亿元。
网络赌博陷阱多 “庄家”暗中调整赔率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副局长方宝山说,与传统的赌博犯罪案件相比,网络赌博具有组织严密,方式隐蔽,涉案金额巨大,暗箱操控性更强等显著特点。在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中有人负责管理网站及联系下线等业务;有人负责管理赌博专用银行账户及资金流动;还有人专门负责处理杂务及网络赌球现金的兑付工作。在网络赌博中,每个参赌者通过网络账号参与赌博。这样,赌博网站的经营者和幕后的“庄家”,第一时间就能计算出参赌人数以及下注方向。随后通过电脑和其他手段调整赔率,大肆敛取赌资,保证自己的利益。在赌博过程中,许多参赌者在这种毫无规则和公平的赌博中倾家荡产,社会危害性极大。
截至目前,碑林警方已将涉案人员43人刑事拘留,并对该团伙主要成员李某、朱某等17人予以逮捕;依法冻结涉案银行账户86个,冻结涉案及关联账户资金480余万元;查扣车辆3台,赌博用电脑47台,现已依法对在逃的10名涉案骨干成员进行了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