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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陵县泾渭镇4万人一次性转居民

www.xibuxinwen.com.cn(2010-09-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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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根据改革方案,完成转户的居民可在5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由选择城镇和农村不同待遇政策,5年过渡期结束后,一并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目前,全国开展城乡户籍一元化改革的有广州、重庆等少数城市,而高陵县采取过渡期内自愿选择城镇和农村待遇,一次性完成身份统一,这在全国还是首举。

  昨日,家住高陵县泾渭镇陈家滩村的周小朋领到一本新户口簿,在户别一栏上清楚地填写着“居民家庭户口”,这意味着他们一家三口从此告别农民身份,变身为居民。

  泾渭镇率先消除农民身份

  昨日对和周小朋一样居住在泾渭镇的1万余名农民来说是一个历史性的日子。当日,该县户籍一元化改革试点启动仪式在泾渭镇举行,从这一天开始,他们都将变身为居民身份,泾渭镇也成为我省第一个消除了农民身份的乡镇。

  泾渭镇这次历史性的变化缘于高陵县进行的户籍一元化改革。该县提出,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将逐步取消辖内户籍人口农业、非农业性质的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居民户口,实行城乡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

  泾渭镇成为了第一个吃螃蟹者。该镇地处西安泾河工业园区内,全镇辖8个行政村、33个村民小组。此次户籍一元化改革,将全镇2050户10309名农业户口人员和34000名非农业户口人员,共4万4千余人一次性全部转为居民户口,实现区域内户籍的一元化。

  5年内自由选择城镇、农村待遇

  对周小朋一家来说,变身居民不只是“名分”上的变化,还有很多实惠。“我初步了解了一下,比如娃们当兵、我和老伴的养老,还有享受的医保都会不一样。”周小朋说。

  根据改革方案,此次完成转户的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5年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由选择城镇和农村不同待遇政策,5年过渡期结束后,则一并享受城镇居民待遇。

  此前,高陵县组织了17个相关部门,对依附在户籍上的各项政策进行了筛选,有67项政策存在户籍衔接问题,其中城乡共享政策18项,城乡不同政策49项。“围绕城乡这67项不同政策,我们研制了政策衔接办法,确保转户居民享受养老、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不受影响。”高陵县县长赵寅科说。

  一步到位彻底打破“农转非”

  高陵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刘志耀说,此次高陵县的改革,可以说是彻底打破了“农转非”的概念,直接将现有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一次性全部转为居民户口,实现了身份统一。

  泾渭镇是国家和省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镇,自泾河工业园区迁入至今,大部分农民的土地已被征用,成为了“没有土地的农民”。刘志耀介绍,此次转户的居民仍维持原有管理模式,可就地落户,由“城市居住者”变为“城市主人”。他表示,下一步高陵县将按照“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逐步完成全县所有乡镇、管委会的转户工作,最终实现县域内户籍的一元化。

  有望让农民进城落户步子加快

  高陵县县委书记张忠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改革改变的不仅是农民的身份,而且是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农民收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没有了身份的限制,农民进城落户的步子有可能会更快些。”我省年内将完成40万农民进城落户的指标,到“十二五”末,进城落户的农民要达到600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沙德宪说,高陵县的改革为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消除了身份上的壁垒,可能为全省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工作起到民进城落户消除了身份上的壁垒,可能为全省推进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工作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本报记者 张小刚

  我国二元户籍制由来及变更轨迹

  ■二元户籍制源于户口登记条例

  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配套制度,为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提供了详细的制度安排。在此前的1954年,宪法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历史变迁中户口成为利益载体

  户口交易,成为30年户籍改革变迁中的独特现象。据有关报道,到1994年上半年,全国约有17个省共300多万人购买了城市户口,此项收入高达250亿元。

  ■改革目标是建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

  2008年3月4日,公安部表示,14个部委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

  高陵县户籍一元化后农民待遇咋变化

  1.医保: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中省市县四级缴费补助为每人每年135元;转为居民后,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按照282元标准统筹,其中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102元。

  2.住房:转为居民后,农村居民同样可享受城镇廉租房政策。

  3.低保:农村五保户、孤儿每月补助180元,转为居民后,可享受城市鳏寡孤独人员生活保障,即每月230元。

  4.当兵:农村户口入伍战士义务兵两年服役期内每年享受1000元家属优待,转为居民后可按照城镇户口入伍人员享受政府安置政策。

  5.交通事故赔偿:农村户口人员的赔偿根据受害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转为居民后,将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6.就业:转为居民后,享受城镇“4050”人员社保补贴,同时,持《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开办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7.计划生育:转户后5年内,原来的农村户口的孕产妇可继续享受到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免费分娩的待遇;农村独女户家庭,转户5年内可继续享受每月100元政府扶助金;对于农业人口人员第一胎生育女孩,以前允许生第二胎,转户后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对转户前已持有二胎指标的在转户后3年内有效。

  8.残疾人:农村贫困残疾人,转户后5年内可继续享受一次性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农村下肢重度残疾人员,转户后5年内,可继续享受半价轮椅、免费安装假肢等政策。(责任编辑: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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