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渭南市临渭区渭桥路道路绿化树木被毁严重,临渭区林业局安排临渭区森林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森林公安派出所在调查后称,该毁树事件属于行政案件,补办手续后未进行处罚。
西部决策网——西部大开发讯(记者杨勇)2018年4月初,记者接渭南市临渭区群众反映称:临渭区渭桥路(渭南--桥南)两边数百颗雪松被推倒,被毁的雪松曾是2007年渭南市南塬北坡绿化工程所栽植的,每颗雪松10多米高,好多都被拦腰折断,原本郁郁葱葱的雪松被毁,让道路苍白了很多。
接反映后,记者第一时间来到渭桥路。在渭桥路记者发现,被推倒的雪松倒在道路的两边,部分雪松被拦腰折断,有的则被埋在土下。现场一工人正在用油锯将雪松树身锯下装到板车,记者正要上前了解情况时,该工人驾车离去。
路边被推到的雪松
路边被推到的雪松
树被拦腰折断
树身被装上平板车
现场记者看到,被推到的雪松高度大概有十米左右。经查阅发现,雪松价格每米80--150元(根据树形不同价格不同),如果按照十米高,每米100元计算,一棵树的价格大约为1000元。
针对毁坏树木一事,记者将此事反映至渭南市临渭区林业局。林业局赵局长表示,该事情主要涉及交通局的事情,前段时间发的采伐证已经过期了,已经让派出所进行依法查处了,采伐证过期了毁林坏林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修路肯定要挖树,但是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手续,不能随随便便进行采伐。据赵局长称,他已经给派出所安排该依法查处就依法查处。
随后,记者来到临渭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在森林派出所记者见到该所的申所长,针对渭桥路树木被毁一事,据申所长称,该项目是道路扩宽的民生工程,事情反映后,他安排民警已经去过了,现场也拍了照,他也和交通局负责人交涉,因为之前办理采伐证已经过期了。后来交通局把手续已经补办了,中间就出现间隙。补办手续只能按办理之日起算,他也给说过坚决不能按照之前日期衔接,日期千万不能给前移。
对于采伐证过期后破坏树木行为一事,申所长表示,一般来说按照规定要进行查处,但核心地方是咋没有查到,因为之前办理过采伐证,算是行政案件,不是很严重。对于此事的处理一事,申所长表示,对其进行警告,补办了手续,也没有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