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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公安局赵崇荐:浅析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www.xibuxinwen.com.cn(2011-12-05)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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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推荐:(作者:横山县公安局 赵崇荐)内容提要: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公安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必须清醒分析当前警民关系的现状,深入剖析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努力采取措施,全力打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关键词:和谐警民关系公安群众民警
    
  警民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诸种关系中居于一种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是一种建设性很强的关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指出:“公安民警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保障者和促进者”。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发展观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公安工作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必须清醒分析当前警民关系的现状,深入剖析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努力采取措施,全力打造和谐的警民关系。
  
  一、当前警民关系现状
  
  (一)部分民警宗旨观念淡化,与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要求不适应。一些民警对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淡薄,执法为民的思想不牢固。少数民警存在特权思想,重管理轻服务,重打击轻教育,重大案轻小案,甚至摆架子、耍威风。有的民警为群众服务不热心、不主动,工作方法简单,语言粗暴。同时,群众在公安机关办事程序多,限制性措施多,服务性措施少。
  
  (二)警力不足,社区警务室形同虚设,社区警务难以开展,社区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与时代的发展不适应。近年来,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而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公安机关没有足够的警力参与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不能及时高效的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的社区民警即使深入到群众中去,也是与社区干部联系的多,与普通群众交往的少,甚至个别民警平时很少在社区内现身,基层群众对社区民警的认知度不高。
  
  (三)警民缺乏沟通,失去信任。一是民警不信任群众。有些基层民警在对待群众路线上,不懂得做群众工作,对新时期群众心理变化研究不够,缺乏与群众沟通的技巧,把群众工作简单化、把侦察工作神秘化,有些基层民警不愿做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漠视群众疾苦危难,加大群众与公安机关的距离。二是群众不信任进民警。有些群众在遇到问题时乐于报警求助,而在民警执法执勤过程中,需要调查取证时,却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理解不支持民警的工作,造成人民群众与公安民警的隔阂。
  
  (四)公安管理职能泛化,非警务活动增多,破坏了警民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人民内部矛盾更加复杂,涉及到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群众信访等问题时,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地方政府常常通过行政命令使公安机关承担许多原本不应承担的职责,公安机关推不得、推不掉,直接参与处置,部分群众便把矛盾转嫁到公安机关,矛头直接指向民警,把民警推向了群众的对立面,影响警民关系和谐。
  
  (五)舆论导向的偏离,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警民关系。时下一些新闻媒体和网络为了追求所谓的“新闻效应”,费尽心思挖掘有关民警的负面新闻,进行恶性炒作,甚至歪曲事实,给人民群众一个错误的舆论导向,极大地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然而,媒体和网络对民警的疾苦、委屈、困难,一些民警的先进事迹和为社会安宁流血牺牲的事实,却很少向社会宣传或宣传力度不够,造成部分群众对警察的认识存在偏差。
  
  二、当前警民关系失调的原因
  
  (一)公安工作在打击犯罪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职能无法满足新形势需要。一是打击犯罪方面,公安机关实际破案率较低,“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力度越大,破案率越高,群众安全感就越强,群众满意度就会越高;二是社会管理不到位,各种刑事治安案件呈高发态势,使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三是办证办事程序繁琐复杂,加上宣传、解释不到位,导致人民群众跑冤枉路,增加了人民群众办事的难度,容易使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产生不满情绪。
  
  (二)公安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是少数民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极坏影响;二是少数民警服务意识不强,在日常工作中存在“冷、横、硬、推”和“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三是少数民警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在公共场合不注意警容风纪,言行举止对群众不尊重,严重损害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
  
  (三)人民群众对民警期望值过高。相当一部分群众在崇尚民警职业的同时,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土。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四)少数地方政府干预,滥用警力,导致人民警察成为众矢之的。在体制深刻变革的今天,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面对各种群体性上访和矛盾纠纷,少数地方政府把人民警察充当“武器”和“灭火器”,将人民警察置于风口浪尖,推到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使群众的不满情绪迅速转移到民警身上,民警理所当然成了群众的“出气筒”,从而导致了警民关系的紧张与对立。
  
  (五)社会不良舆论的引导。在新闻网络媒体迅速兴起的今天,人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处置稍有不妥、舆论引导稍不及时,就会为别有用心之人抓住把柄,沦为炒作的对象。尤其是一些涉警案件,更被无限炒作和放大,严重损坏公安机关的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对策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关键在于警察。公安机关必须从自身做起,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努力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
  
  1、依法从严治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公安机关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践行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根本途径。依法从严治警,就是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民警的头脑,加快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深刻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持之以恒地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警察职业道德教育,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公安工作中的充分体现和具体内容。公安经机关要把执法为民作为贯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主线,围绕执法抓队伍、围绕执法抓业务、围绕执法抓基础,通过端正公安执法思想,加大解决公安执法突出问题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安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执法为民思想深入警心,做到“思必及法、言必遵法、行必守法”。通过全面依法履行公安职责,严格公正廉洁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为民、亲民、爱民、惠民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要求成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
  
  3、加大培训力度,苦练基本功。要全面实施集中教育训练与岗位自学自练相结合的经常性训练机制,加强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培训,使公安机关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所有执法民警都具备所在执法岗位必需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体能素质。
  
  4、深入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要从队伍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入手,内铲积弊,外顺民意,整肃警风,构筑和谐。切实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二)端正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
  
  1、更新执法理念。要积极主动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群众对执法的新期待,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执法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严守法纪等执法理念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中去,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完善规章制度。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活动、执法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细化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民警有章可循。
  
  3、改进执法方式。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规范民警执法语言和动作,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礼、情与一体,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警民沟通,缩短警民距离。
  
  1、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爱民大走访”活动,深入群众,体民情,解民忧,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公安部长孟建柱指出: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不会办老百姓关心的小事,就不会办大事,也办不成大事。对于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来说,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千方百计地为其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开通“便民直通车”。提高公安管理水平,创新服务理念,尤其是在窗口单位,如户籍窗口,遇事要耐心细致,讲求方法,任何情况下都不与群众发生争执。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间,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错时工作制”,努力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积极宣传报道,争取理解支持。
  
  1、加大正面宣传引导。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宣传典型。对内凝聚警心,激发斗志;对外弘扬正气,树立形象。结合“十佳民警”、“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评选活动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挖掘出真正具有时代性、可学性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以宣传,彰显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
  
  2、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要积极建立与媒体的和谐关系,确保在涉警事件报道发生后,借助媒体,抢占先机,掌握舆论主动权,杜绝负面报道。通过媒体的力量,让全社会了解公安民警,理解公安民警,支持公安工作。
  
  (五)落实从优待警,提高队伍凝聚力。
  
  1、从工作上爱护民警。一是要为民警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配齐配强必要的防护装备,保证民警执勤执法时的人身安全。二是要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要及时依法查处打击诬告陷害公安民警的行为,并以适当形式澄清真相,消除影响。三是要依法严肃查处妨害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从生活上体贴民警。一是要掌握和了解本单位民警的生活情况,积极建立因公牺牲、致残和特殊困难民警家庭的联系帮扶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其家属子女就业、医疗、教育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二是要大力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经常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民警业余文化生活,缓解民警压力,培养民警的团队合作意识、集体荣誉感,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严格落实休假和体检制度。(责任编辑: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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