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如此,这篇涉嫌抄袭的文章不仅公开发表而且获得了 “陕西教育论文大赛”办公室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成为其在随后的教师职称评定中的重量级筹码。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篇被称为“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涉嫌抄袭的论文,却在随后的职称评定中,一路过关斩将,已取得初步成功。一篇涉嫌抄袭的文章为何能顺利过关?各级把关部门对抄袭的认定缘何这么难?面对屡禁不绝的学术失范、面对唯论文论的评选晋升模式,特别是面对这种利益驱动下的教师职业道德的失衡,我们又该如何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下午5时放学时,校园里挤满了嬉闹准备回家的孩子。学校教研室内,副校长李花(化名)坐在书桌前,正批改学生们的品德课作业。书桌木把手上挂着一个塑料袋,透过薄膜,可以看到里面装着掌心大的一块豆腐,那应该是她一家晚餐的一道菜。
李花涉嫌抄袭的论文公开发表还获了奖
问题论文让李某陷入尴尬
作假论文让渭南市教育研究所陷入尴尬
接过记者递上来的证件,李花还是怔住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收拾了学生的品德作业,询问记者寻找自己的来意。当看到记者给其出示的她在一年半前刊发的那篇论文及另一篇网上别人的论文后,李花忙对身边的一位同事说,自己要说件事情,请同事到隔壁回避一下。等到屋内只剩下李花和记者两个人时,她起身关闭了办公室的房门,摊开两篇论文,左右对照起来。
孩子们的嬉笑声从校内转移到了校外,越来越远,校园终于沉寂下来。和煦的春天好像白驹过隙,当人们刚有意识,发现四周已经有了盛夏的发端。枝头的花苞好像在一夜间就绽放开来,绿色的叶片也努力地扩大自己的躯干,抓住机会,向天空争取阳光的眷顾。空气在午后依然闷热,风从渭北高原吹过,随着气温升高,透出春的清新和被融化的冬季发酵着的酸腐混杂味。办公楼下的教研室内,李花满面凝重,低着头看着两篇论文,眼圈红了。
职称
事关名利双收的一场战争
2010年9月份,一年一度的教师职称评定又在全省拉开了帷幕。这也成了渭南市潼关县教师们工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规定,每位参评教师必须在学历、工作年限、职称、发表论文等八项要求全部达标合格后,才能取得参评资格。评定期间,在职称上能再上新台阶,成了每个参加验收教师的理想和愿望。在他们看来,竞争的结果,既是对自己工作的一项肯定,还关系到自己在工资待遇上能不能有所增加。教师们戏称其为“事关名利双收的一场战争”,“也算给自己熬了这么多年的一个交待吧。”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既要等机会,还要拼实力。这样的一场博弈,对于在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一所小学担任副校长的李花来说,已经等了五年。“参加竞争的教师不少,但名额有限,大家都翻箱倒柜搜集能为自己加分的硬通货。”一位参评老师向记者回忆道,不少老师都符合职称晋升标准,但面对有限的那几个名额,镇教育组都细化出加分标准,以示竞争公开,让能者上。这位教师解释道,职称和工作年限等都是硬指标,学术论文发表和获得的荣誉其实成为竞争的焦点所在。副校长李花五年前已经成功晋升为小学一级教师,按照五年工作年限的规定,她正好符合晋升小学高级教师的标准。副校长,专科学历,党员,小学一级教师,县骨干教师,县教学能手都为其竞争成功成为后盾保障。在提交论文环节时,李花还是稍作犹豫,为自己加码一道保险——规定两篇论文就合格,她把自己发表的三篇论文全部装进档案袋,放进了竞争队伍里。据李花回忆,在向镇教育组的考评遴选汇报时,自己把资料和荣誉证一件件掏出来。镇教育组的评委们笑着说:“够了,够了,你能加的分全加了,到上限了。”然而,就是李花最后放进去的那篇论文——《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成了一把双刃剑,让她陷入到了剽窃抄袭的是非漩涡,而其导致的结果以一种“涉嫌弄虚作假”、面临落选的极端方式展示在这位小学教师面前。
表态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深陷抄袭漩涡的李花告诉记者,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常会组织教师进行学习,每次她都会认真地记下学习心得笔记。在2007年或2008年,自己结合工作经验,有感而发地写下了一篇文章——《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之后,文章就一直放在家里,也未公开。直到2008年底,自己接到某杂志社论文评比的通知后,才将《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这篇文章拿出来,和四五百元参评费一起寄给了那家杂志社。2009年4月,李花说自己收到了“陕西教育论文大赛”办公室邮寄给自己的二等奖荣誉证书,同年9月,她又收到了刊发有自己文章的杂志。今年三月,渭南市教育系统的一位干部通知李花,称自己接到原作者的举报,认为李花的文章属于抄袭。面对记者询问,李花坚持认为“文章是我写的”,属于业务学习心得的结晶之作。对于剽窃抄袭网上他人文章的说辞不予认可。认为即使有相似之处,自己只能理解为“观点碰撞”,毕竟学习就要借鉴其他教师的先进经验,然后消化吸收再融入自己的教学实践中。1996年师范毕业的李花一直在教学一线担任小学语文教学工作,即使担任副校长后,她表示自己仍然未脱离教学,给学生担任品德课的教师,一直都是“讲课教学的能手”。面对两篇文章简直就是别人论文的删减之作,李花哑口无言了好一会,才无奈表示,“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在她认为,自己文章和别人的如此相像,只能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地赶上了。
疑问
涉嫌抄袭的文章还得了奖
记者在网上查看并与江苏史珍芳老师联系后得知,江苏史珍芳老师的论文成稿于2007年,之后交给学校课题小组,最后被同事将该篇文章在2007年网上公开发表。2008年11月,史珍芳老师的论文还获得了“常州市教科研论文评比常州市级二等奖。而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北极小学副校长李花文章发表和获奖时间均为2009年,明显滞后一年零一个月。李花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江苏的史珍芳老师,更没有学术方面的交流。在记者要求看她的论文原稿和刊物发表的文章时,李花老师说自己被人举报涉嫌抄袭后,心里很乱,生活中也丢三落四,以至于将原稿和刊发文章的刊物都搞丢了,现在都找不到了,所以无法提供。李花只拿来了她在2009年4月15日由“陕西教育论文大赛”办公室颁发给自己的二等奖获奖证书。李花对两篇文章比对一番后,却突然反问记者:“人家的文章是啥时间发表的?”
对比
“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两篇文章中,李花文章开头是从史珍芳老师的第二段开始的,如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应以鼓励、表扬等积极的评价为主,采用激励性的评语,尽量从正面加以引导。”语文课堂是教师与学生交流与对话的平台,教师的评价应该能够让学生的思绪飞扬,兴趣盎然,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不仅遣词造句相同,而且全段的标点符号也完全相同。正文中提到的观点也不谋而合,惊人的一致。如:“一、让评价多一点趣味”等下文中,李花省略了史珍芳老师文章的最后一段举例,而是用了几句总结结尾。“二、给评价添一些真情”下文中,李花的这段文字和史珍芳老师论文的前部分完全相同,只少了最后的几小段。“三、为评价加一点个性”下文中,李花的整个段落和史老师的第一段落一字不差,只是省略了史老师的后面部分。结尾段落两篇文章完全相同。一位对两篇文章进行比对的教师发现,渭南市潼关县城关镇李花发表的论文《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和网上江苏省溧阳市周城小学教师史珍芳发表的《激活评价 体现人文关怀》的文章内容几乎达到100%相同,只不过李花的论文省略了史珍芳老师文章的第一段落,从第二段开始原文引用。渭南市教育研究所一位行内人士将李花的《让语文课堂教学中的教师评价更具人文性》和网上江苏省溧阳市周城小学教师史珍芳发表的《激活评价 体现人文关怀》的论文稍作比较后,“扑哧”笑了,对记者说,你看这大段大段的文字都一模一样,连几个小标题都一个字不差。一位参评教师对两篇文章的评价为“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文/图 本报记者 孙涛
界定抄袭为何难
——潼关县城关镇一小学副校长涉嫌抄袭论文事件真相调查
陕西渭南、江苏常州相距上千公里的两座城市的两名教师,在没有任何业务交流沟通的情况下,先后发表的两篇文章,竟然如此相像,并先后在当地获奖。而潼关县李姓副校长正是借助这篇论文作为筹码,参加职称晋升的竞争,从自己的学校,一路绿灯直到市教育局,缘何没有人发现?
李花对涉嫌抄袭,虽有双方观点碰撞巧合的辩解,本报记者逐级采访了渭南市教育主管部门,但却得到了“抄袭无法认定”的回答。一篇文章是否涉嫌抄袭,在渭南市教育部门看来,就是这样难。
本报记者带着疑惑,再走了一遍论文一路通关之路,试图破解“蒙混过关”的迷局。
表态
“纯属个人行为与组织无关”
副校长李花所在的学校表示,教师有权利以个人身份向教育刊物申请发表论文,而教育局也鼓励教师多发表学术论文。
该校教师李花在省内教育杂志上发表文章一事,校方称根本就不知道,该篇文章此前李花也未向校方提供过,凡是未经校教务处上报的论文,都属于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文章获奖后,李花也未向校方告知,校方在年底的教师成果总结评比中,未收录该文章,也没有将其上报,李花的文章因此未参加当年的表彰奖励。在校方为记者出具的该校2009年、2010年、2011年各年优秀教师教学论文获奖名单中,均未发现李花的名字。
该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每年的教师论文、职称评选,都是由学校向教育局上报的。李花在晋升职称上报材料时,出示的论文都是公开的杂志原件,是符合规定标准的。
潼关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收到镇教育组上报的教师晋升上报材料后,县教育局首先清点每名参评教师是否够八项晋升职称标准要求,少一项就会退回去,因为不够格,递上去还是会被退回来。至于真假辨别,也会看原件,特别明显的作假证件,也会核查,但现在有些假证件比真证件还要真,仍然会蒙混过关。
在本次职称评定过程中,潼关县一名教师因为证件涉嫌造假,被市教育局退回,同时发函要求核查。至于李花论文涉嫌抄袭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因为李出示的是公开刊物的原件,没有怀疑其剽窃抄袭的理由,因为杂志社发表该文章,应该有核查其真伪的义务。
“我们说了不算数”
在渭南市教育局办公室里,一位值班人员肯定地答复记者,尚未接到参评教师李花用抄袭论文参加职称评定的举报。对该文章算作抄袭还是借鉴的界定,市教育局说了也不算,还是要刊发该文章的杂志社来甄别。因为如果认定是抄袭之作,责任就是杂志社把关不严。对于记者出示的两篇文章,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看了”,如果有杂志社认定的造假抄袭结论,市教育局就会很容易地给出李花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结论,并以此为由,取消李花本年度的参评资格,且按照规定,李花三年内同时也不会有参加职称评定的机会。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无奈地表示,没有杂志社的结论,市教育局也没办法。这位工作人员仔细回忆后说,在这次职称评定过程中,评审团未对李花的论文提出质疑,市教育局下发的核查函里,也未涉及李花。
潼关县教育局在接到李花涉嫌论文抄袭的举报后,曾电话通知刊发该文章的杂志社,要求配合核查鉴别。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称,一直未得到杂志社的回复。
记者在渭南市教育局看到,约在2010年10月24日,市教育局已经组织专家评审团,通过了包含李花在内的小学高级教师初评。参评教师的参评资料已经退回各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也已经将每名教师的资料分发到各个参评教师手中。
一位业内人士称,虽说现在是职称评定复核阶段,其实已无悬念,那些没接到调查通知的老师,其实就等着领新职称证,请大家喝喜酒了。
舆论
“大家都在抄何必为难她”
在记者调查李花涉嫌抄袭一事过程中,记者不断被相关人士反问道:“抄袭论文这种事情在社会上已经很普遍了,为啥要盯着一位小学教师不放?老师都不容易呀!何必为难她。”
不少教师向记者抱怨,每天的教学任务本来就很繁忙,还要应对学校的各种相关事务。“批改学生的作业都要加班,哪有时间写论文。”教师们告诉记者,主要是职称评定时,没有论文就不够格,所以不少老师不得不挤时间搜光脑袋往外挤想法,最常用的应对方法就是摘抄资料,从网上借用是最便捷的。
记者接触的几位教师对此均报侥幸心理:这类科研文章以理论为主,外行根本不愿意看,内行早就看烦了,哪有兴致一一核对。发表学术论文交版面费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就是被发现文章涉嫌抄袭了,只要不被举报,没被认定,教育主管部门也不会在职称晋升的关口和提高教师福利待遇的这个关键时刻,难为自家人吧。在渭南市一些教师看来,“这么小的事情没有必要来采访。”
渭南市教育局一位领导向记者诉说其中的苦衷,渭南市2万名教师,要让人人都拿到公开发表的论文,确实有难度。这里不排除有些教师写的论文确实达不到发表水平,再则,省内教育专业周刊就那么几家,教师就是拿着论文,这等待发表文章的队伍该要排多长?
难点
要界定抄袭专家说了算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抄袭的恶习已成学术界的一大毒瘤,在许多人眼里已见多不怪。这股歪风正在毒害着以大学生为主的新生代学术后备力量。为此,许多高校已经启动论文检测系统。但界定学术借鉴和抄袭,还是让许多高校很头痛。而这样的论文检测系统,在职称认定中尚未被普及。
西安工业大学教授郑升旭谈及此事也颇为为难,他认为,抄袭确实难以判定。有人以大段大段和别人的论文雷同为依据,认定为抄袭,这不尽科学,当然,引用别人的东西,一般应当注明出处,但是对于学术界众所周知的常识是不是要每一句每一段都去注明?这也不尽然。否则的话论文就没法写了。因为我们每个人的每一点知识,都是建立在前人的基础之上的,让每一点都去注释,根本没有必要。另外,引用多少,引在什么地方才算抄袭,也值得探讨。总之,这绝不是一个形式问题,而是一个学术问题,需要该方面的学术专家去判定,而不是由一般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非本专业人员可以判定的。
认定抄袭程序很麻烦
如何杜绝评审中出现抄袭文章及证件作假现象?“专家有可能看不出来抄袭,只有让大家去监督举报。”一位业内人士称,证件鉴别很容易,明显造假的根本就无法入围,再说各参评者的证件,可以利用其编号在网上进行核对,但论文就不好办了,因为有些文章在网上不一定能找到,主要是正常的学术借鉴和非正常的剽窃抄袭,一个人说了不能算,应该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成立核查团,投票认可。再则,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适当地引用别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也是正常的,允许的。如果一篇几千字的论文连一次都不引用,只能说明作者的治学态度可能不够严谨。但如果引用过度,便涉嫌抄袭。“认定抄袭的程序是很麻烦的。证件作假有相关部门的存档资料作为旁证支持,而论文就不一样,观点想法碰撞是常有的事情,雷同多少算是达到抄袭地步,在实践操作中有理论,但没有相关数据界定范围。”
当事人称遭敲诈
——潼关县城关镇一小学副校长涉嫌抄袭论文事件真相调查
在采访涉嫌论文造假的副校长李花时,李花本人向记者说出了一个秘密,称自己今年三月突然接到市上教育系统一位干部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的论文涉嫌抄袭被人举报了。一份电话录音显示,那位干部要将收到的李花送去的三千元钱退回。“他到底是嫌少还是不想要,我也理解不了。”李花说自己对那位干部的退款行为猜不透。
这位干部爆料李花第一次让同学见自己,就硬给他2000元钱。“我给她发短信要求她把东西拿回去。没想到她和她爱人来了,又加了一千元硬塞给我。我不想要,但推来推去怕被人误解,就暂时替她保管在办公室。但一月后还是找机会把那三千元钱全部退给李花了。
措施
提交论文要向专家团进行答辩
在潼关县教育局,人事股严股长向记者透露,为了杜绝教师学术论文造假现象,潼关县从明年开始,对所有教师经过县教育局上报的论文,都要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团,让提交论文的教师向专家团进行论文答辩。“是骡子是马都拉出来溜溜。没经过自己劳动或者主要论点抄袭别人的,一定会在专家面前露出马脚。”严股长无奈地表示。
职称晋升要论文,但面对论文难发的窘境,渭南市教育局委托渭南市教育研究所,对教师提交的论文审查后,在其内部刊物中刊发。教育研究所一负责人对记者说,首先是为了活跃教研氛围,同时也为教师没有论文在手给一条出路。“虽然在有些时候,我们内部刊物发的论文,有些主管部门不予认可。”
但即便如此,教育研究所还是不断被抄袭论文所“围剿”。每年渭南市教育研究所都要举办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两年来,每位提交论文的教师首先被要求填写诚信书,确认自己提交评委会的论文确系原创,没有作弊。“这样做也是给某些心术不正的同事一个善意提醒吧。但诚信书还是挡不住抄袭作品来潮。无奈之下,只好将抄袭者上报教育局,然后发文进行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教育研究所的这位负责人叹息道,两年大约对二十名教师进行了通报,但教师论文抄袭之风还是刹不住呀!
对此该领导认为:应对教研论文造假,主管部门还要继续发力,不断加强监管,才能逐步减少这种现象。
渭南市潼关县一位教师向记者透露,教师论文和科研论文造假已经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这位教师指着潼关县科协 2011年2月27日在其门户网站转载的2007年1月16日中国科协七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说,自己认为这就是当地觉醒的一个信号。规范强调,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学术研究人员应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这些其实对教师也很实用。”潼关县这位教师认为,杜绝论文造假,该规范有普及的必要。“教师都造假,怎样以身作则教育学生?”
疑团
当事人称遭人敲诈
在采访涉嫌论文造假的副校长李花时,李花本人向记者说出了一个秘密,称自己今年三月份突然接到市上教育系统一位干部的电话,才知道自己的论文涉嫌抄袭被人举报了。那位干部还要求她认真对待此事,还称“这个事取决于你的态度,这个事你要配合。”
李花第一次接到电话时,还在西安看病,就让自己的同学拿着刊发论文的杂志去见那位干部。同学见过那位干部回来,建议李花把这个事情先放一放。没料到十天后就有媒体记者采访该事件了。那位干部不断给李花打电话,要求她重视一下。“他当时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要把这个事情往县上汇报的话,这个职称就完了。”
李花和该干部见了三面,“每次他都要求我把抄袭经过写下来,但我一直没写。”李花认为自己这件事不是大事情。并且对这位干部的做法感到奇怪,“因为我这个论文,已经这么长时间了。现在让他在评职称这个当口拿出来说事。”
对此,渭南教育系统一位干部分析道,那位干部的做法让人难以理解,“因为他的做法不符合程序。再说他的工作岗位也和职称评定不沾边。在组织没有委托他的情况下,他为啥出面调查处理这件事情。”李花对此的理解是,那位干部“想敲诈吧。”
一份有李花的电话录音显示,那位干部要将收到的李花送去的三千元钱退回。“他到底是嫌少还是不想要,我也理解不了。”李花说自己对那位干部的退款行为猜不透。
记者经过联系找到了李花所说的那位教育系统干部。这位干部对记者解释道,自己大约在今年三四月份,两次收到以原作者名义写给自己的举报信,但举报人姓名和地址自己没注意,其中一封信自己交给了办公室处理,另一封信遗失了。该干部表示,事后自己还询问办公室,但得到的回答是举报信没有向上级转交。
这位干部爆料李花第一次让同学见自己,就硬给他2000元钱 。“我给她发短信要求她把东西拿回去。没想到她和她爱人来了,又加了一千元硬塞给我。我不想要,但推来推去怕被人误解,就暂时替她保管在办公室。但一月后还是找机会把那三千元钱全部退给李花了。违规违法的事情我不干。我让他写(抄袭)经过只是为了给举报人日后有个交代。这样做也是不想把事情往大搞,是出于对同事的保护。”
记者联系到江苏的史珍芳老师时,史老师称自己根本不知道有人抄袭自己论文一事,也未向有关方面反映过。因为该篇论文自己也有借鉴成分存在,再说也不是自己发到网上去的。对此自己不会追究侵权事宜的。毕竟大家都是老师,都不容易嘛。
那么又是谁向渭南市教育系统的那位干部,以原作者身份举报了李副校长抄袭自己论文的行为?
观点
学术考量要尊重科学规律
渭南市教育研究所李副所长对记者表示,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的教师,应该具备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也应该培养这样的习惯。教师写论文的素材应该很多,不会写论文,或者借口写不出来,是强辩之词。
这一事件在西安工业大学教授郑升旭来看,“很有普遍意义。”教授郑升旭认为,不要简单化机械化地对待学术论文的抄袭问题,更不宜只用引用别人文章的数量去判断,而要由这一方面的学术专家们去判断,切不可将这一学术问题交给行政机关去判断。
当前由于我国对于科研成果许多考核机制上存在的问题,才导致了今天许多教学、科研机构的人员为了生存、为了保住职位、为了和别人同步改善地位和生活,而迫不得已地去搞浮夸的“论文抄袭”。正是由于上述原因,的确从高校学生到教师,从小学教师到大学教师,论文抄袭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回避的普遍现象。如果单对这一小学教师进行严查处理,在法律上就叫“选择性执法”,显属不公。要查,就全面地普遍地去查,不能“隔墙扔砖头,砸住谁是谁”。
然而,改变这一现状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我们要尊重科学的内在规律,改变我们现行的由行政机关制定而不是由学术专业人员制定的论文考核评价机制。(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