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本网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多变的事故认定结论
3月20日,官方对外宣称,祥顺公司属于停产和整合范围,事发坑口自去年10月15日以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两人非法进入长期未运行的停产坑口偷捡矿石,缺氧窒息,造成1人当场晕倒,另一人爬出坑口求救,亲友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死亡人数升至9人。
然而,在3天后的潼关县资源整合进展情况通报会上,主管副县长李含存再次通报的该事件最新进展情况,却与此前通报的情况大相径庭。李含存称:“3·11”经侦查调查初步认定,“3·11”事故为非法偷采矿石导致人员死亡、转移尸体隐瞒事件真相的刑事案件。
而潼关县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干部却对记者称:事发情况是先有两名矿工进入坑中窒息晕倒,上面的人发现后进行了盲目自救,先后有9人进入坑口,阮某发现情况严重,没敢再次下井施救,而是叫了几个专业人员,带着氧气罐才把人从坑中运出,不过为时已晚。
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已经多日,然而事故真相却变得越来越扑朔迷离。
媒体的质疑主要围绕死亡人数和事故原因:到底死了几人?这些人都是谁?记者采访中,有人说死了11人,还有人说死了9人、受伤20多人;另外,到底是因为偷捡矿石窒息死亡,还是因为金矿生产塌方或者爆炸致人死亡?
有读者向本网报料称,矿方将尸体运到商洛(死者老家),是因为有些尸体面目全非,要求家属尽快辨认尸体。
如果死9人、伤20多人,显然不是因为偷捡矿石窒息以及后来的救人死亡,而很有可能是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如果是窒息死亡,死者怎能面目全非?
发生在去年10月14日的潼金矿业事故,官方最后公布的数字是造成9死6伤。而此次祥顺公司事故又是9人死亡,这难道是惊人的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据了解,事故死亡9人是对较大事故等级认定的一个上限,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规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是较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是重大事故,也就成了国务院安委会督办的案件。
“3·11”事故被官方认定为刑事案件后,引发了更多民众的质疑,有人认为调查急于做出结论,是故意弱化此次事故,如果认定为违规生产将会有诸多部门被问责,而刑事案件就和领导没有任何“关系”。
下了封山令,仍在运矿石
3月22日,安乐乡蒿岔峪程家沟祥顺公司一号坑,整个矿上只有一个看矿人和两只小狗,两排简易房房门紧锁。高压线直通坑口旁的变压器,大型风机和送风管道一应俱全,公告墙上写着一则通知:应安监局安全检查执法人员要求,本厂员工须进行登记造册,望广大员工看到本通知后到李定胜处登记。
据看矿人说,程家沟全长只有2000多米,共有两个坑口,靠前的是一号坑,里面的是二号坑,均挂靠在祥顺公司名下。祥顺公司在蒿岔峪有5个坑口。
对于一号坑发生的事故,祥顺公司一名保安告诉《北方周末报》:“事发当天,因公司另外两支工队在坑口里发生打架事件,公司多数人都去处理打架事件,第二天才知道一号坑出事了。一号坑才开始生产,不清楚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据蒿岔峪一位四川籍包工头说,程家沟两个坑口资源接近枯竭,很早以前就开始回采,他认为是在回采过程中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引发了塌陷事故。
据了解,2010年10月14日17时,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线着火事故,造成9死6伤。经查,事故坑口无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典型的非法生产坑口,事故上报过程也存在迟报。次日,陕西省安监局责令潼关县矿山企业进行停业停产整顿。2011年1月16日,潼关县矿山生产经营秩序整顿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全县各峪道封山的通知》。
那么,祥顺公司是在顶风违规生产?
一位检查站的工作人员透露,顶风生产的不只是祥顺公司一家,仅蒿岔峪就有多家公司。“如果没有背景,即使敢生产,采出来的金矿石也出不了山。”
对于金矿产品出山,潼关县在峪道口设有5道关卡,只有办理了这5个单位的调拨单才可以通过,它们分别是地税检查站、矿管检查站、黄金局检查站、矿山生产经营秩序整顿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站和天保工程护林防火检查站。
3月24日,在蒿岔峪地税检查站,本报记者看到两份潼关县地税调矿通知单,调矿单位分别是德兴公司和金星公司,所调拨的是200吨精金粉和700吨金矿石;时间分别是2011年1月7日~2月7日和2011年1月21日~2月21日。登记表上清楚地记录着每辆车的车号和司机名字,每车都以20吨计算,一个月内先后运出35车矿石。
根据官方通报,潼关县政府早在2010年10月15日就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停业停产整顿,今年1月26日又下了封山令。那么,这些公司调拨的金粉、金矿石是哪来的?难道是库存?
检查站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黄金价格这么好,没有公司会积压矿石,都是随采随卖。我们只管检查验票,只要有手续就放行,至于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现象,潼关县的群众都知道,要不这么多金矿石和金粉哪来的?”
“阮某是承包生产的,他和检查站的人很熟悉,别看程家沟一号坑和二号坑都没有手续,但都很值钱,因此即便是不生产也会有专人看守,如果没有和矿主达成协议,这些外地人敢贸然下井偷矿吗?”
本报记者未能联系到阮某置评。
“这样的事故算不了什么”
潼关是全国著名的产金大县,2007年被授名“华夏金城”。
据县政府一份文件显示,该县目前合法的坑口有49个,其中有采矿权的21个,取得探矿权的28个,这是经历了数次整合后的一个现状。
而现实情况是,多数金矿取得探矿权后就开始生产,旗下还挂靠了不少没有手续的坑口,祥顺公司就是一个典型。该公司只取得了探矿权,但程家沟两个坑口却挂在它的名下。
3月23日,另一家发生事故的潼金矿业公司坑口大门紧闭。
事发已经5个月,但处理结果却迟迟未公布。县安监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讲:“听说渭南市政府已做出了处理意见,但县安监局目前没有接到任何书面的东西。”
潼关县委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也对《北方周末报》证实,事故处理结果已出来,但他们并没见到文件,“大概内容就是给了潼金矿业公司一把手一个降职处分,安监局长、矿管局长分别给予了警告处分,个别主管干部给了记大过处分”。
那么,是否有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一位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这样的事故算不了什么,没有你们(媒体)说得那么严重,要是真的有人移交司法机关,那山西的官员岂不是被枪决完了!”(责任编辑:海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