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西部资讯 > 正文

瞒天过海伪造贴标和合格证 消费者数千万元损失七年追不回

www.xibuxinwen.com.cn(2018-02-01)来源:西部传媒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做为“一带一路”哈萨克斯坦在陕西投资落地的唯一一个企业,没有想到会折戟在千年帝都。尽管质检部门认定并对假冒伪劣产品并进行了经济处罚,但给企业造成的数千万元损失至今追不回。

  七年了,公司经理张璠奔走于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但至今仍是“无言的结局”。

  没有搞懂的陕汽销售

  

  2011年,长期生活在哈萨克斯坦的张璠,回到陕西省西安市注册了“西安得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得仁集团),开始进入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中,常年奔波在陕西、新疆、哈萨克斯坦之间。

  为了拓展业务,张璠于2011年7月来到陕西重型汽车制造厂销售部拟购买50辆重型载重汽车搞运输,“接待我们的是该厂销售业务经理王红娟,看到这么大一笔单子,王红娟便对我说,陕汽不能直接销售,都是由经销商代理。随后王红娟便把我介绍给陕西华奥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奥公司)经理丁江,并打电话叫丁江来到办公室和我签合同。随后我便填写了两张99万元的转帐支票交给王红娟。有意思的是后来王红娟离开了陕汽担任了华奥公司的总经理。”

  按照合同约定,张璠先是提走了32辆载重汽车,随后便投入到新疆搞煤碳运输。

  张璠告诉记者说,我订购了50辆载重车,因对方无能力生产,便退订了18辆。车头及车辆主体由陕西重型汽车制造厂生产(简称陕重汽),车箱和挂车由中集陕汽重卡(西安)专用车有限公司(简称中集陕汽)生产,而后来问题也就出在了挂车的质量上。从此,张璠便开始了七年艰难的维权。

  质检部门:这是假冒伪劣产品

  

  在运输的过程中,张璠突然发现挂车的车梁焊接处开裂,其中有一辆车因断裂差点造成严重的翻车事故。有5人因此受重伤。

  为此,张璠请来专门的技术人员查看,初步判定是车的质量问题,无奈之下只好停运。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璠便向西安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投诉。

  一边是一个小型的民营企业,一边是在全国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的合资企业,质监局一刻也不敢怠慢,便决定由局稽查总队队长赵普庆亲自带队去新疆现场调查,同时将事故车送往具有鉴定资质的长安大学汽车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鉴定。

  赵普庆在调查中发现,得仁集团购买的这批重卡挂车,一是冒用他人的厂址、厂牌,属于假冒产品,二是无3C认证,具体的生产厂家是陕西陆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陆捷公司),无3C认证和资质。为此,赵普庆向市质检局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西安中集和华奥德各罚款1000万元,由于涉案当事人的行为已触及刑法,建议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因为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已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由于大家都懂得的原因,最终对西安中集只罚款80万元了事,西安中集当然对此十分“满意”,并积极及时上缴了八十万元认罚,西安中集经理办公室的杜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表示,可能是由于我们的态度好吧,对此假冒厂标等事,杜先生则表示是工作失误,不小心搞错了,已经及时进行了纠正。

  各方都称自己是受害者

  面对32辆车的质量问题,各方都称自己是受害者。

  华奥德总经理王红娟向记者诉苦说,我们只是经销商,车头是陕西重汽生产的,挂车是西安中集生产的,现在出了问题,我们也是受害者。

  西安中集的杜先生则对记者表示,陕西陆捷是我们的协作单位,当初他们也是有资质的,现在出问题了,他们跑路了,我们也找不见人,我们也是受害者。但西安市技术质量监督局和德仁公司查证的结果是,陕西陆捷无生产资质。把这么大的关系到生产安全的产品交给一个没有资质的民营小企业去生产,也让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而背后究竟有什么潜规则,也只好留给人们去猜测。

  得仁公司经理张璠说,我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我们找华奥德,华奥德说车不是他们生产的,找西安中集,车又不是从他们那儿直接购买的,找陕西陆捷,陆捷早已跑路,我们损失购车款1400多万,停运造成合同罚款、误工损失等七千多万,总计损失九千多万找谁去要。当初西安中集负责和我们对接的张春说的很好,现在他已辞职,等于变相跑路,现在他们一推六二五。他们都是大公司,我们找谁论理去。

  对此,西安市质检局的赵普庆认为,行政部门已经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涉及各方就应无条件承担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陕西永嘉律师事务所张锋律师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最有力的文书,它高于其它的法律文书或鉴定,而且对方已经认罚,就应该不会再有其它的问题,但得仁公司至今得不到赔偿,也是令人深思的。

  西安市消费维权联合会的马先生说,在这里,华奥德没有尽告知义务,隐瞒了车的实际生产方,应承担责任,西安中集将产品委托给没有资质的厂家去生产,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论是按产品质量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应处以货款3倍的罚款赔偿给消费者。

  法律在哪儿立者,事实在哪儿摆着,但张璠就是追不回自己的损失。最终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记者也将给以密切关注。来源:中国消费网

编辑:西部新闻网宝鸡站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